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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宁同志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09-11-17 14:50:07】 | 网友浏览 887
根据会议安排,我首先传达交通运输部和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两个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
8月25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了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主持,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传达了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围绕《交通运输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盛霖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中央纪委监察部执法监察室副主任、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组组长赵江涛出席会议并讲话。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道局、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要求,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做了发言。会议的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李盛霖部长的重要讲话中。
李盛霖部长在讲话中主要讲了三点意见,第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他指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重要保证;是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交通运输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第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他强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交通运输事业认真负责的态度,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以解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建设程序、工程实施、质量安全和资金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完善法规制度和保证制度落实为重点,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加快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规范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势头。第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他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海事局、救助打捞局和船级社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和本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体系。各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要增强全局意识,及时沟通情况,密切协作配合,发挥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各监管部门根据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9月24日下午,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肥召开,全面动员部署我省专项治理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志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刘春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孙志刚副省长就深入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第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是扩大有效投入、加速安徽崛起的现实需要,是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的、战略的、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更加自觉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第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在“四个着力”上下功夫:一是着力抓好关键环节的治理。按照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为重点,认真查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力量加以解决。二是着力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各地各部门要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集中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带动和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着力加大监管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突出监管重点,着重加强项目建设程序、招标投标活动、土地和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实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工程质量与安全等六个方面的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好工程项目建设的行政管理职责。要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总结经验,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四是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推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在全面分析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找准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基本制度,使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重点要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等改革。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第三,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加强领导,增强组织推动力。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加强督促指导,注重工作实效。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刘春良书记在讲话中主要讲了三点意见,第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他指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促进安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安徽的重要保证;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重大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治的、全局的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第二,把握主要精神,全面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他强调,准确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阶段目标,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在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八个方面狠下功夫并抓出成效;准确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准确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认真细化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第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明显成效。他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统筹协调,抓好工作结合,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及时发现并纠正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以致造成工作落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深入调查研究,实行分类指导,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同志们,以上是部、省两个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精神。根据部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省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在充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会前制定印发了我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下面,我就贯彻落实省厅的《实施方案》提几点要求:
一、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
按照部、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这次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及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突出重点、完善机制的原则,把集中治理和加强日常监督结合起来,把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结合起来,用2年左右时间着力解决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法规制度,健全行业监管机制,为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科学和协调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类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的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交通工程项目审批行政行为和交通建设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建立规范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进一步加强专家参评和监理市场管理,确保交通建设领域市场公正规范;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交通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信息资源共享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逐步健全,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得到落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围绕解决突出问题,强化专项治理工作措施
一要细化治理措施。省厅在《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全省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10 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每一个问题都明确了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同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由于各单位各部门的工程项目不同,程序要求、监管责任主体也不同,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环节也不尽相同,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联系各自实际,通过认真排查,找出治理工作重点,进一步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和整改方案,以确保在解决工作重点问题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要深入排查问题。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厅直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重点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同时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进行检查督导,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厅领导小组将根据自查情况,适时选择部分单位进行抽查。
三要认真进行整改。针对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和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各项目业主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部门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单位各部门的计划、建设管理、财务审计、质量监督和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强化业务指导,落实好监管责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配合,上下协调配合的工作体系。
四要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省反腐倡廉制度推进年和交通运输部开展的交通建设领域“制度落实年”活动,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对不适应的要及时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要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同时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使之形成制度,实现法规制度的长效化。
五要强化案件查处。把案件查处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对来信举报、上级部门批转的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该立案的立案,该澄清的澄清。通过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和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活动的案件,进一步查找和堵塞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发展。
三、周密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必须坚持科学有效的思路和方法,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密切协作,才能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
二要明确责任分工。将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特别是重点工作,逐项细化分解到具体负责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是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和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国省道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是省公路局,水上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是省港航局和省港航投资集团公司,县乡道、农村公路、站场和渡改桥的责任主体是市县交通局。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及时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
四要整合工作力量。各单位计划、建设管理、财务审计、质量监督和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在本单位网站上设立专栏,公布举报电话,编发工作简报,及时报送信息材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
五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一阶段的工作都要有部署、有检查。各单位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进行重点督查,建立联系点,抓点带面,及时发现并纠正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敷衍应付,以致造成工作落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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