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零时,由省委政法委、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政法机关警车免交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交运【2010】209号)正式实施。根据文件规定,自即日起,原悬挂皖O牌照非制式警车上路一律按照规定交纳公路车辆通行费。而办理了新式“警车免费通行证”的制式警车享受免费通行。由于前期各项工作准备充分,宣传到位,所辖路段各收费站在新政施行首日秩序井然,未发生一起收费纠纷。
为确保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集团公司在新政施行前期,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不仅在路网内设置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放置通告宣传牌,而且还积极深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获得了广泛理解和支持。同时,各管理处组织员工开展有关政策、规定的专项学习,并要求管理处路政、征费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协助解决相关问题,齐心协力、全力以赴保障政策顺利实施。
新政施行首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派员前往收费一线,会同各管理处开展工作。广大收费一线员工在严格执行政策同时,始终做好微笑服务,以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新政宣传的入脑入心,让不符合免费规定的车辆均给予积极配合,主动缴纳通行费。
据统计,新政施行首日,进入集团公司所辖路段的非制式警车共计495 台,均主动配合按规定交纳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