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专题部署排查整改工作。
会议传达了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皖治工办发〔2010〕3号)及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学习了张东安、罗宁、闫如政等领导讲话,部署了集团公司排查整改具体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以来,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扎实,认真查找和初步纠正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规定,排查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单位和部门排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投入不足;有的单位虽然排查出了一些问题,但问题排查的不准、不深、不透;有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整改,或缺乏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办法等。
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坚持建设单位(部门)、监管部门“两条线”排查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排查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落实工作责任。对新建项目尤其是2010年以来新开工项目进行滚动摸排,不断查漏补缺,坚持“汇总一批、排查一批”,确保项目应查尽查。排查“零问题”单位,要开展“回头看”检查,切实查找和如实上报存在的问题,保证排查工作深入到位。要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及时有效纠正各类问题,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
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一聪就排查整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继续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工作不能丝毫松懈;二是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的措施不能马虎;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程序不能缺少;四是进一步受理投诉举报的力度不能减弱。(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