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自2009年11月以来,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在集团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协调,超前谋划,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排查范围与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了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严格标准。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要求直属各单位完善排查责任机制,按照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排查阶段五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排查,为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纪委监察室两次召开联络员排查工作专题会议,吃透有关会议精神,详细讲解排查内容,认真填写排查表,提出排查时限。同时突出强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查范围和投资规模标准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排查,重点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项目审批等方面,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
二是摸清底数,全力排查。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采取分级自查、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全面排查的形式,基本摸清了底数,并认真填写了项目排查表、排查统计表和案件统计表,排查汇总表,澄清了问题底数,并将排查结果逐项目、逐问题进行对比核实。截至1月10日,集团公司各单位全部按要求报送了排查情况。纪委监察室通过梳理摸底,认真进行了汇总,经全面排查汇总,纳入本次排查范围的项目共有66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30个,其中高速公路项目17个,大桥3个,改建项目3个,房地产项目5个,服务区项目1个;3000—5000万元项目2个,500—3000万元项目16个,500万元以下项目19个,涉及总投资 8966612.8万元。
截至目前,集团公司列入排查的66个项目全部按要求进行了汇总,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按照上级要求,把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上报。